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陸軍下士洪仲丘案,洪家及檢方均提起上訴。臺灣高等法院完成分案並閱卷後,今天上午首次開庭。
  桃園地院合議庭3月7日以虐死洪仲丘非蓄意,對被起訴的18名軍士官被告,包括前542旅長沈威志等7名軍士官都被判有罪,分處6月至8月有期徒刑,均不得易科罰金;陳毅勛等4名管理士分處5至6月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,另5名管理士獲判無罪。
  洪家人不服一審判決,而桃園地檢署在收到判決書研議後,以“量刑”和“死因判定”等兩大理由提起上訴。
  臺灣高等法院在4月30日完成分案,由承審過紅火案、拉法葉艦案的審判長蘇素娥、受命法官梁耀鑌、陪席法官鄭水銓組合議庭,審理這起重大刑事案件。合議庭今天首次開庭。  (原標題:士兵洪仲丘疑被虐死案 臺灣高院今首次開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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